(一)房屋按现状交付。当前房屋未清空,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了解清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标的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 (三)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缴纳,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缴清合同首期租金及保证金。出租人全额收到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并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后,于(略)日内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具体以原承租人清空返还房屋后实际移交时间为准)。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交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出租人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四)因原承租人未返还房屋等原因导致出租人推迟交房,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如出租人延期交房达(略)日以上,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推迟交房,租赁终止时间不进行顺延,租赁起始时间以出租人通知交接房屋的最后一日起算。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在移交材料上签字、出租人将房门钥匙移交承租人后视为房屋交付完成。
<> (五)装修改造
<> 1.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2.装修前,承租人需向物业管理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具体根据物业管理协议确定)。装修过程中,承租人需服从出租人及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出租人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及物业管理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提出整改意见。
<> 3.装修要求
<> (1)承租人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人及物业管理方审核,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对装修方案提出异议的,承租人应予以修改。
<> (2)装修方案需满足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等规范要求(经营餐饮业的,需按规范自行安装隔油及排烟等设施设备)。
<> (3)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及物业管理方审核同意、但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承租人还应将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 (4)承租人因装修方案未通过审查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5)承租人应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装修,不得擅自对方案进行修改。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修改装修方案、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装修过程中擅自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视同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将告知承租人立即停止装修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同时,承租人缴纳的装修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承租人重新获得出租人及物业管理方同意后(装修方案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承租人还应将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方可复工。承租人无法整改、恢复原状的,出租人可代为整改、恢复原状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恢复原状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出租人整改费用或弥补出租人其他损失的,承租人需另行支付。
<> (6)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人全权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7)装修完成后,需报请消防、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验收的,承租人需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营业。如承租人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而擅自营业,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将下发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承租人缴纳的装修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承租人装修未通过验收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4.租赁期内,承租人如需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安装在出租人指定的位置,因此加购管线材料等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具备条件安装空调的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安装。
<> 5.如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人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人。
<> 6.承租人对房屋隔墙、楼梯等结构或功能进行改动的,出租人收回房屋时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竣工图纸将房屋结构或功能进行恢复。
<> (六)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业态,办齐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许可,如消防备案、环评及营业执照等,并在房屋显眼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如承租人未取得相关证照或许可擅自开业,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将下发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 (七)承租人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承租人完全承担。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确保该房屋符合消防相关规定(不符合的需无条件即刻进行整改),并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齐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承租人应做好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出租人、物业管理方及相关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承租人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八)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房屋质量问题等)拒绝或延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费用,租赁期内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除须补交外,每迟付一天应按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二标准承担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直至承租人缴齐拖欠的租金等费用。
<> (九)承租人存在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的,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略)%的违约金。
<> (十)租赁期内,承租人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略)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如承租人承租期限未满2年,违约金为2个月当期月租金;满2年未满4年,违约金为1个月当期月租金;满4年,无违约金。
<> (十一)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停止破坏并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人损失。
<> (十二)承租人应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方维护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车辆秩序。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出店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在项目内任何公共区域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项目、出租人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各种图像,否则视同承租人违约,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略)%,作为承租人支付的违约金,同时物业管理方将立即下发书面通知限期立即整改,如承租人拒绝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直至完成整改,如承租人拒不整改逾期(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 (十三)承租人应确保安全生产、经营,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失或对出租人、物业管理方、其他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 (十四)承租人应诚信经营,不得以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否则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出租人损失或法律纠纷,承租人除需承担出租人损失外,还需承担一切责任。
<> (十五)租赁到期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期限内交还房屋,逾期不交,出租人将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同时承租人需每天按本合同日使用费标准的1.3倍支付房屋使用费。
<> (十六)承租人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如承租人拒绝、不配合或逾期整改达(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予补偿承租人任何装修费用、扣除承租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十七)承租人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不足部分承租人另行缴纳,同时,承租人需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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