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略)年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范围:(略)
括每台每年(略)次的月度检修、每台每年1次的年度检修及日常故障、应急故障处理等服务;二是依据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完成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对项目内所属起重机在服务期限内的年审工作。
3.服务期限:(略)
三、 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为:(略)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响应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略)年7月1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一项起重机维保业绩。
4.信誉要求:(略)
5.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略)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略)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略)
(2)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略)
五、 采购需求文件的获取
1.本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为:(略)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略)
2.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略)年6月7日至(略)年6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略):(略)
注:(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见附件1或者附件2)。
六、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加盖公章,见附件3);
(2)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见附件1或者附件2);
(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及承诺书等资料。
2.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刘富村车辆段综合楼(略)室。
(2)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应根据采购方的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询比,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保证密封良好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从不含税总价、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检修工器具及耗材、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及预案、安全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分,最终依据响应人最后综合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