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柳泉乡黄草墩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为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标段划分:(略)
标段内容: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标段:(略)
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4日至(略)年6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一标段至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6月(略)日(略) 时 (略)分,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6月(略)日(略) 时 (略)分地点为:(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模式,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进入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