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范围包括:(略)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当日将首年剩余租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将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约定为准)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承租方仅限经营生态种植业,在租用前须将经营范围告知出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是租赁标的的管理直接责任人,对租赁区域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承担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承租方对承租标的须履行维护管理责任,有义务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建筑物的安全情况。<> 九、租赁期内,出租方有责任对租赁区的安全进行监管,每月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对出租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否则出租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 十、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不足(略)元按照(略)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十三、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费、装修费、水费、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四、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十五、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略)日内移交标的,标的移交后房屋清洁整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