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略)](略)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略)](略)号)。
((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文);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企业的应当提供《**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略)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