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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宝应县曹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曹甸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略)
3.地点:(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⑤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售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九、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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