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的汝城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略)】(略)号
3、委托代理编号:
CZJY(略)-HW-(略)
4、采购项目预算:¥(略).(略)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略)
7、合同定价方式:(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略)
2 %;
□履约保证金:(略) / %;
□预付款保证金:(略) / %;
□质量保证金:(略)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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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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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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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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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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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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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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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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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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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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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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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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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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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略)
2、支持中小企业:(略)
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略)](略)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略)
□强制分包:(略)/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略)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年5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略) 二 开标室。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略)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略)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略).(略)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含)。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_基本_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注:(略)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略)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略)年5月8日(略)时(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 (略)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略).(略)元,由 采购人 支付。
2、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略)
4、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略)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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