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宿豫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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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4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4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已经宿豫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南至三号桥、北至金色威尼斯、西至中运河堤顶路)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造价约(略).(略)万元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 1.4.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1.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略) 第二次付款:(略) 第三次付款:(略) 第四次付款:(略) 第五次付款:(略)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主要内容:(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具体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略)分):(略)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略) 4.4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注:(略)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略)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条件等履约能力。 4.(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9.联系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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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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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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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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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已经宿豫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南至三号桥、北至金色威尼斯、西至中运河堤顶路)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造价约(略).(略)万元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 1.4.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1.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略) 第二次付款:(略) 第三次付款:(略) 第四次付款:(略) 第五次付款:(略)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金沙江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金色威尼斯南侧游园),主要内容:(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具体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略)分):(略)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略) 4.4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注:(略)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略)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条件等履约能力。 4.(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9.联系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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