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略)﹞(略)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实施机构:(略)<>
(3)项目内容:<>
其中5个供水项目、2个污水处理项目。<>
供水项目包括滏阳水厂、工业新区地表水厂、热备水厂、主城区及高新区供水管网4个存量项目,衡水市供水管网三期工程1个新建项目;<>
污水处理项目包括振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2个存量项目。<>
(3)特许经营期限:(略)<>
(4)项目投资估算:(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衡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内容各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和移交。2.3 运作方式<>
滏阳水厂、工业新区水厂、主城区及高新区供水管网、热备水厂、振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采取TOT方式;衡水市供水管网三期工程采用BOT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略)<>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 信誉要求:(略)http:(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1.3 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2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略) 年(略)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略)<>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略) 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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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