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叶轮给粉机询比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叶轮给粉机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叶轮给粉机4台。叶轮给粉机技术规范要求以“采购公告”中相关附件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备相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
关忠亮 (略)
NGF-9型给粉机技术规范书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略)MW机组为中储式煤粉炉,给粉机选用NGF-9型叶轮给粉机,每台炉(略)台,共计(略)台,随着机组运行时间的增长,内部组件存在不同程度的磨损,个别给粉机目前存在给粉异常的情况,且我厂无备用给粉机,为保证给粉机出现异常故障无法投入运行时机组的正常出力,需购置同型号给粉机进行设备更替。
一、技术要求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略)MW机组叶轮给粉机设备,它包括设备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需方、供方双方共同商定。
1.4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行。
1.5本技术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设计条件
4.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2.1.1锅炉型式:(略)
2.1.2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略)
2.1.3锅炉保证效率(B-MCR):(略)
2.1.4锅炉(B-MCR)燃煤量:(略)
2.1.5制粉系统系统及布置:(略)
2.1.6煤粉细度:(略)
2.1.7煤粉水份:(略)
3、技术要求
3.1参数﹑容量/能力
3.1.1设备名称:(略)
3.1.2型式:(略)
3.1.3数量:(略)
3.1.4备件包含:(略)
3.1.5布置位置:(略)
3.1.6单台出力范围:(略)
3.1.7进口尺寸:(略)
3.1.8出口为方形:(略)
3.1.9短接出口:(略)
3.1.(略)本体高度:(略)
3.1.(略)煤粉细度:(略)
3.1.(略)煤粉堆积密度:(略)
3.1.(略)刮板不应有裂纹和损伤,其底部应平整。
3.1.(略)刮板径向间隙1.5—5mm;刮板与上衬板间隙1.2—1.4mm;刮板弯曲度≯0.5mm;顶部螺丝齐全牢固并加有弹簧垫圈。
3.1.(略)上下叶轮与壳体的径向间隙0.5±0.(略)mm;上部间隙1.2—2mm;下部间隙1—1.5mm。主轴和中间轴套间隙0.5—1.0mm。
3.2性能要求
3.2.1叶轮给粉机能实现连续均匀给粉,安全可靠,可控性高,能对给粉量进行就地控制或根据锅炉燃烧控制系统的要求进行远程手动/自动调节,使实际给粉量和所要求的负荷相匹配。
3.2.2整机设计寿命 (略) 年,无故障运行在 (略)小时以上。
3.2.3给粉机抗爆能力按 0.(略)Mpa设计。
3.2.4给粉机涡轮蜗杆需必须为铜质结构,叶轮采用防磨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略)小时。
3.2.5设备外1m处噪音低于(略)dB(A)。
3.2.6给粉机运行稳定,不自流,不堵粉。
3.3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3.1壳体、进出口门等均采用密封式结构,在正负压力状态下运行时保证密封性能良好,不漏粉,不漏油,满足环境要求。
3.3.2叶轮给粉机的蜗轮蜗杆在组装后应能转动灵活,且无卡阻现象。
3.3.3与粉流接触的所有部件材质均要求防磨。
3.3.4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3.3.5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
3.3.6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设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
3.3.7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便于拆卸、更换和修理。
3.3.8供方应现场踏勘给粉机法兰及螺栓孔位置等,供应的给粉机法兰螺栓孔应与在用给粉机法兰螺栓孔位置相同。出示采购方认可的勘测证明文件,作为产品报价的基本依据。
3.4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3.4.1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重要外购部件和配套设备分包商均应得到需方认可。
3.4.2减速器齿轮应采用硬齿面,减速器应转动灵活、传动平稳可靠,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漏油。
3.5标准
3.5.1给粉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略).3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GB(略)-(略)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略)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略)-(略)
包装储运标志,GB(略)-(略)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略)
3.5.2如果本技术协议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书面解决。如果供方有高于上述要求的标准,按较高标准执行。
3.5.3从合同签订之日至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3.5.4不论需方知道与否,供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3.6性能保证
3.6.1给粉机出力:(略)
3.6.2给粉机蜗轮蜗杆使用寿命:(略)
3.6.3给粉机密闭不漏粉,不积粉、不漏油。
4、油漆、包装、运输
4.1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一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和面漆,油漆由供方提供,面漆的颜色为灰色。
4.2设备应适合于运输和安全要求,装件均应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
4.3所有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4.4凡是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二、技术资料
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2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规范要求。
3供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8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9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略)供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略)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供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略)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三、交货时间
设备按照需方要求按时运送至制定地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与设备一起发货。
四、罚款条件
1达不到额定出力要求,扣供方质保金3%
2 达不到使用寿命,扣供方质保金3%
3 密封达不到设计要求,扣供方质保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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