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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健康科技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所在地区: 吉林-长春-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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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敦化市健康科技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健康科技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敦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敦开经发【(略)】4号及敦开经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双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项目概算总投资:(略)

2.4建设规模:(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略)

设计周期:(略)

施工工期:(略)

2.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略)

施工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略)

3.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略)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略)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

4.2已在省级、州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略)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略)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名”(腾讯视频会议号:(略)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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