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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海南-东方-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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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属各预算部门

(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现将《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学习,坚持学用结合

《办法》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提出了规范的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和采购人的职能职责,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水平。

二、明确职责,理顺管理机制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履约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把采购人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履约风险审查、履约验收责任履行等作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附件:(略)

???????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

???????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

东方市财政局??????

(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人:(略)

抄送单位:(略)

东方市财政局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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