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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5(恩平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江门-恩平市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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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江门市JCR(略)-5(恩平(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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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略)-5(恩平(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受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略)-5(恩平(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略)

(二)规划条件:(略)

(三)其他要求:(略)

2、竞得人必须按照地块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具体见地块规划图。

3、本宗地产业类型为照明灯具制造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建设标准厂房,用地创税率不低于(略)万元/亩/年。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略)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自然人、联合竞买的以及非恩平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恩平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在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恩平工业园的,受让地块后须在恩平工业园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不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的,须在项目约定投产前将公司整体转移到恩平工业园。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若成功竞得土地后,应在成交后3个月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略)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

(二)竞买申请时间:(略)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略)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略)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略)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略)个工作日内,先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由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监管),再与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应以新公司名义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以及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补充条款》,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 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如不按期支付成交款的,则视作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起超过(略)日,经出让方催交后仍不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和已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出让方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略)

(二)移交时间:(略)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本宗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定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定书》之日起二年内竣工投产。

(二)该地块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竞得人应在动工期内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的批复,如因未能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批复而导致动工期延误或土地闲置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三)如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略)日向出让方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方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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