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航服部智能餐具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航服部智能餐具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预算:(略)
1.6 项目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
注:(略)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7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略)
交货内容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智能餐具类物资 | 1 | 大厦餐厅 |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略)号南航大厦5楼、6楼 | 按订单发出之日起计,一般交货期为(略)个自然日内交付,应急交货期另行协商。 |
2 | 白云餐厅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略)栋 |
3 | 培训餐厅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略)号培训中心院内南航 招待所2楼 |
4 | 南区餐厅 | 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二楼员工餐厅 |
5 | 空勤餐厅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明珠大酒店 3号楼 |
6 | 机务餐厅 | 广州市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 |
7 | 北区餐厅 | 广州市新白云机场北主干道东侧 |
8 | 碧花园餐厅 | 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略)号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1.8 合同期限:(略)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略)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略)年(略)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含网址等的完整截图。)
2.8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略)
2.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略)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9日(略)时(略)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略)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略)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