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横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文名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略)
造价咨询包含但不限于:(略)
招标代理包含但不限于:(略)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略)
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略)
其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略)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略)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略)日结束。造价咨询至本项目所有结算审核完毕并提交相关咨询报告终结。
2.5 投资总额:(略)
2.6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估算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除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可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略)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略)
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工程设计负责人:(略)
招标代理负责人:(略)
项目管理负责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为:(略)
4.2 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略) 年(略)月(略)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注册、维护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建设工程”中的“开标直播”。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
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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