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字[(略)](略)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质量要求:(略)
2.6标段划分:(略)
2.7 招标控制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起-(略)年(略)月(略)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其他事项: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方式一:(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略)
9.4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略)〕(略)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监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