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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竞价][城镇住宅]G33-2023-0103中山市坦洲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中山-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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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上网竞价(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略)-(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土地总面积(略).(略)平方米(折合(略).(略)亩),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略)年。

三、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略)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略)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实施的中山市的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不能配建商业建筑。

(4)其他要求:(略)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略)-(略)-(略))执行。

3.建设期限要求:(略)

4.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根据《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本宗用地拟允许竞得人提出缴纳(略)%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提前开发建设的申请,市自然资源局收到申请后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相关违约责任,由有关部门和镇街负责加强对用地开发建设销售等情况的跟踪及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2.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成品住宅建设管理,成品住宅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操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3.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分割或合并)。

4.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按出让文件要求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5.本宗用地出让价格达到最高限价后产生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参照《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

6.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

7.竞买资金要求:(略)

8.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规定:(略)

五、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最高限价及配建面积竞价阶梯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略)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略),(略),(略)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略)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设定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价格为7,(略)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总价(略),(略),(略)元。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竞价程序,凡同意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竞价阶梯为(略)平方米/次(户型面积(略)-(略)平方米,不少于2套)。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接受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七、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略),(略)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略)%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略)%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略)年(略)月5日上午(略)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其中一方为主竞买人,以主竞买人的名义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八、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本次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略)

2.竞买申请时间:(略)

3.网上报价时间:(略)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十、竞买资格及交易结果确认

1.竞买资格:(略)

2.交易结果确认:(略)

十一、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必须在交易系统中打印《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并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经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后,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如发现竞价过程、交易结果可能存在异常情况的,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暂停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待情况查明后,再行处理。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将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略)%(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第二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将剩余出让价款支付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约定支付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年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当期土地出让价款的利息。

竞得人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略)%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略)%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因竞得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入库。

十三、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略)

十四、土地交付

(略)年7月(略)日之前,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五、其它

(一)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成交总出让价款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的乘积。

(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竞价是指交易文件对交易地块设定最高限价,已获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交易系统进行的报价或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交易系统组织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竞价,并按本交易文件规定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三)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四)本次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略)

规划咨询电话:(略)

镇街联系人电话:(略)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略)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1日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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