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人须在本公告期间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2、承租人在竞租本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否则,承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人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网络报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商业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略)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人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人在签订《商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季度租金应在前一季度期满前(略)日内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5、承租人在签订《商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若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出租人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承租标的后,承租押金 7 日内不计息返还承租人。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原租户承担,交付后一切(除房产税、土地税外)因承租人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主经营项目的一切经营、管理、维护风险(含法律、民事等责任)及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债权、债务的全部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因承租人的经营、管理、维护行为导致出租人被索赔、被诉讼,并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人监督检查。如遇行政执法、数字化或市民投诉等,承租人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由此产生的经营纠纷、安全事故及侵权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标的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商业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租的,因承租人装饰装修形成的添附按“来修去丢”原则处理。如因承租人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商铺和(或)该物业的其他任何部分遭受损坏时,承租人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承租人要求免于拆除该商铺装修改造,出租人将根据其独立判断决定是否同意保留该商铺的装修改造,如出租人同意保留该商铺的装修改造,则承租人所进行该商铺的装修改造均归出租人所有,并且出租人将不对承租人的装修改造进行任何补偿;如出租人不同意保留承租人所做装修改造,承租人又拒绝拆除、清运的,出租人可自行将该商铺恢复到出租时的状态,但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及承租人聘请的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承租人装修,需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方案,并经出租人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承租人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者责任由承租人独立承担。承租人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到商铺整体建筑的主体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承租人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承租人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装修作业需要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8、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全部承租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9、合同提前解除或租赁期满,承租人迁出承租房屋时,承租人将租期内自置的家具及设备搬走,并维持房屋的环境卫生干净及整齐。若租赁期限后3日内承租人未将自置的家具及设备搬走,视为承租人放弃物品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略)、如因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由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构成违约,同时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略)、承租人未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2%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承租人逾期交付超过(略)日,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 (略)、承租人未按出租人要求搬离标的商铺,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房屋占用费(占用费按此前的租金或评估价标准计算至交还之日止)及每天按年租金标准的千分之一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略)、在合同终止时,若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出租人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押金应在归还该商铺7日内不计息返还承租人。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优先自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略)、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人、承租人最终签订的商业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