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汝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财富中心三楼(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物业管理范围
1、保安服务范围:(略)
2、保洁服务范围:(略)
3、大坪法庭的后勤服务。
4、院机关水、电日常维护维修及本院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二、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精干、高效、实用”的原则,结合汝城县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特点,拟配置不少于(略)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如下:
(1)保安员不少于(略)人(包含项目现场负责人)(年龄(略)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2)保洁员不少于4人(年龄(略)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3)大坪法庭后勤服务人员1人(年龄(略)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病史)。
三、物业管理委托事项
保洁:
1、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公共场地、楼梯间的日常清洁服务。
2、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保安:
3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值班、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4、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交通与车辆出入、停放秩序管理。
维修:
5、为采购方办公大楼提供公共水、电日常维修,路灯、楼梯间、开关的维修。
6、建立电梯、空调、消防、监控运维台账。
7、水电设施(开关、插座、水笼头)、小五金、(门、窗、锁)公用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汝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胜任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工作责任心。
(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派驻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招标控制价(略)元/年以下。
(二)院机关内设备正常维修、必须添置或更换设备的,承包商提出申请, 经我院同意后,由我院负责安排落实并负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