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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文明围南头镇2宗砂石堆放场的五年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中山-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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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位于文明围南头镇2宗砂石堆放场的五年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南头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略)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时(略)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略)

一、竞价方式:(略)

二、竞价地点:(略)

三、竞价时间:(略)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

拍卖标的名称

堆放桩号

租赁

用途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竞价

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位于文明围南头镇民安汲水水闸下游堤段的砂石堆放场的五年经营权

北K2+(略)

砂石堆放场

(略)万元/年

(略)万元

1万元

备注:

1、起拍价(即经营权费)(略)万元/年不含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略)%向委托人另付用地租金。

2、堆放规模:(略)

3、实际使用面积:(略)

标的2

拍卖标的名称

堆放桩号

租赁

用途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竞价

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位于文明围南头镇低沙大窖水闸上游堤段的砂石堆放场的五年经营权

北K6+(略)

砂石堆放场

(略).(略)万元/年

(略)万元

1万元

备注:

1、起拍价(即经营权费)(略).(略)万元/年已含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

2、堆放规模:(略)

3、实际使用面积:(略)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略)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略)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s:(略)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略)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略)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略)年8月7日下午4时0分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约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略)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3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略)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略)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略)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不含场地及场地上的砂石、地上附着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经营权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等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名称、堆放桩号、堆放规模、实际使用面积、经营期限、经营期限的起止日期等不作承诺保证,上述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如上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详细了解标的及委托人提供场地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税金。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委托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的,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详细了解标的及委托人提供场地的现状,而导致买受人对标的及场地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由委托人制定和提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4、《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每年的承包费包括经营权费和土地使用费(即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两部分;承包费每半年缴交一次,买受人须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

5、买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如有)后,由委托人于经营期限起始日前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如因不确定因素影响,委托人可延期一个月办理移交手续,经营期限起止日期作相应顺延。如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在延期一个月后仍未能移交买受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由委托人无条件退回买受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如有)(不计利息)。除此之外,委托人无需承担其他责任,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

6、委托人和买受人之间因拍卖标的的交付、使用等事项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买受人于经营期限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经营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将经营权转包,买受人擅自转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

9、经营合同期满,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投入的不可拆除硬件设施及回填的砂石基础归委托人所有。

(略)、经营期限内,买受人须严格遵守水利、环保、供电、供水、城管、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经营期限内,如遇政府或水利、环保、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因公共需要而将经营场地拆迁或堆放场规划调整或安排作他用,要求收回砂石堆放场经营权的,委托人应提前(略)天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略)天后《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自动终止,若使用的场地是委托人提供的,须同步将场地归还委托人并结清各项费用,委托人须将买受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及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承包费、场地使用费(如有)如数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委托人不再补偿买受人的损失。

(略)、经营期限内,如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变更经营场地位置的,委托人应提前(略)天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营场地搬迁后的地理位置、堆放规模无论是否与原来有差异,承包费不作调整,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委托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略)、买受人须按与委托人签署的《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履行对应的权利、义务。

(略)、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履约保证金、首期承包费、场地使用费(如有),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或未能缴清履约保证金、首期承包费、场地使用费(如有)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并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且经委托人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按:(略)

(略)、拍卖成交的,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交接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略)

2、竞买人保证金:(略)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签订《砂石堆放场承包经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即半年承包费)、首期租金、砂石堆放场用地租金(如有)。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上述款项和拍卖佣金。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0.7%(即成交价*5年*0.7%)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略)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略)年7月(略)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略)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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