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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公开招租

所在地区: 江苏-扬州-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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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略)

出租单位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YZSCQGF(略)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1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YZSCQGF(略)

标的坐落

扬州市史可法东路(略)号2幢(略)室(门朝南部分)

标的状态

在租

标的面积

(略).0平方米

挂牌价

8.2万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保证金金额

8.0万元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竞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其他说明

出租方招租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意向承租方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方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标的房屋仅用于经营连锁型药房,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出租方不会对承租方的附合装饰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房屋时,如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其恢复原状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构成侵权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经出租方同意,形成附合的部分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部分,其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若因拆除附合部分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该房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等因素,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期,且不予承租方额外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8、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半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作租金或它用,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承租方未发生违约行为,未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将原额返还该保证金。

9、挂牌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合同后将房屋交与承租方,如遇特殊原因(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承租户等)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出租方对延期交房后续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补偿责任。

(略)、涉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方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意向承租方承诺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 (3)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 (4)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按合同要求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5)一旦报名,即视为知晓标的位置等基本情况,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6)交易系统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略)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略)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略)

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

李莉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略)-(略)

联系人

张先生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略)室

我要报名 (略)MB(略)W YZSCQGF(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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