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建设和管网改造项目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略)3】3号、藁行审批复((略))(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①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②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清源街(丰产路-世纪大道),2、北外环路(塔东大街-新赵线)两条路新建;3、安西街((略)国道-创业路),4、松江路(工业大街-新赵线),5、塔东大街(世纪大道-南规划界)三条路更换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包括旧管道拆除、路面破除和修复,雨水和污水井修复,新管道敷设及安装等,旧路面原来为水泥路面,路面修复为沥青路面。
③监理服务期限:(略)
④质量标准:(略)
⑤标段划分:(略)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类(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略)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略)〕(略) 号文件规定执行。
3.1.4 信誉要求:(略)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略)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略)、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略)、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略)、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略)、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略)、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 恶意废标的行为;(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略)、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略)、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 其他要求:(略)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监督单位: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3-4-(略)(略):(略)至 (略)-5-06(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5-(略) (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略)
组员:(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