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特殊教育中心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通河县特殊教育中心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通河县特殊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监理服务期限:(略)<>
(注:(略)<>
2.5建设规模:(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招标范围:(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略)〕1 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1月至(略)年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略)<>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6.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7.3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略).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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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