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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1-19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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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市委及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略)年4月(略)日至6月(略)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七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略)年8月(略)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区科技创新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出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局党组书记黄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难点亲自办。对照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七组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略)个问题,安排专责机构专人统筹推动,积极查找问题症结,结合巡察反馈提出的建议,牵头制定了《中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七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略)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略)年(略)月(略)日,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略)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1个。建立制度1项,完善、修订制度(略)项。

  (三)全程跟进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主要责任,全面深入研究推动全面整改工作,逐条督促指导业务科室(部门)对照方案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专题学习研究3次,专项问题研究(略)余次。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发现的5个方面(含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查摆问题见人见事、剖析思想见筋见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局党组会、“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汇编印发《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略)余册,面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放,发动、带领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学习,认真领会。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精神。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落实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局党组班子深入开展自学,利用微信公共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强化对新科学知识的学习,关注全球科技发展趋势。

  (2)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显著提升。召开“三会一课”,认真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的通知》,以及区委组织部《坪山区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会议第一议题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深刻认识到“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不可自我创新发挥。

  二是严肃贯彻落实议事规则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党(总)支部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及《坪山区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会议第一议题的工作指引》要求,局党组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严肃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所有上党组会研究审议议题均严格按照规定签批后上会,上会议题排序严格报局领导审定。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略)次。

  三是高效开展全面自查自检。指定专责机构、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对照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自觉查摆工作中是否还有与中央精神不相符的情况,确保全面符合中央精神。自巡察反馈以来,暂未发生与中央精神相违背情况。

  2.关于“落实‘双区’建设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推进坪山-大鹏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创新示范区乏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区统筹初见成效。联合大鹏新区编制完成《坪山-大鹏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创新示范区行动计划((略)-(略)年)》,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已推动市科创委作为示范区市级统筹部门;开展每季度定期会晤,市科创委领导多次来示范区指导协调工作。和大鹏新区共同开展招商推介、会议论坛工作。

  (2)高新区统筹落实力度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坪山高新区建设有序推进。(略)年5月(略)日,深圳高新区管委会(略)年第二次主任会议在坪山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创新“委区共建”机制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略)年1月(略)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设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将聚焦加速坪山高新区发展,在城区开发、园区建设运营、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配套服务等领域,推进坪山高新区高水平开发建设。

  二是高新区标识系统建设已完成。9月底,坪山高新区形象标识工程的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包括产学研基地大楼发光字和荣耀厂区天桥(跨兰竹路)标识牌、生物加速器大楼发光字、主要市政路标志牌等。

  (3)科创体系研究推进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产业创新指标体系成果审批。经向区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明确总指标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指标。已请求发改、工信协助编制智能网联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两大主导产业创新指标,目前已编制完成。

  (4)发展掣肘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协调推动解决“药厂上楼”问题。已组织相关企业、园区、职能部门开展座谈研讨,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略)

  二是全力解决“产业政策聚焦不足”问题。《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在修订中,已着手对个别预算过高或效果不好的政策条款进行研究优化,充分考虑区内财政压力及我区企业整体发展现况,做到精准施策。

  三是协助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市、区相关规定,已全力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

  (5)民生诉求反应不及时的整改落实情况

  民生诉求工作高效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民生诉求工作,时刻留意诉求办理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办理。及时梳理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答复模板,提升答复效率。精确把握诉求办理时限,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在答复时限内给出答复,确保把民生诉求工作做实做细。

  3.关于“履行科创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生物医药产业推动成效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一产业、两规划、两政策”工作部署要求,为适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趋势,落实市委市政府“(略)+8”产业部署方向,重新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并2次征求各单位意见。现已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并将于近期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印发。到(略)年,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主营业务收入高速增长。力争在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化总部基地3-5家,新增上市企业2家,打造规模超(略)亿元企业3家,超(略)亿元企业(略)家以上,超亿元企业(略)家以上。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已启动对《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对专项资金使用成效进行绩效评估的招标工作,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区情,对个别预算过高或效果不好的政策条款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科技扶持政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3)科普工作不重视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力推动科普工作。一是区科协已于(略)年8月(略)日正式成立,并依托区科协组织,建立了坪山区科技创新科普志愿者队伍;二是全力发展区内科普资源,推荐(略)家单位申报深圳市科普基地、(略)家单位申报深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加挂“科普课堂”试点、大力推进坪山区科技馆建设工作;三是推进将科普辐射至四大人群,在没有充足科普预算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市级力量,引入“(略)大湾区青少年科技素养论坛”“(略)科学家精神讲座:(略)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意识形态事件防范机制不健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行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行业对口单位创新创业活动备案管理办法》,督促各科室(部门)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监督工作,及时做好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备案管理。

  二是做好活动风险防范。严格把控论坛、会议等重大活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方案”中“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2)意识形态研判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略)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1次。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力度,(略)年已开展4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其中巡察反馈后召开了1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研究分析研判部署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研究部署全局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分别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研究分析研判部署。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党组班子定期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谈心谈话及教育引导。自巡察反馈以来,参加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3次,开展谈心谈话(略)余人次。

  四是严格执行创新活动备案管理制度。以活动备案为牵引,形成对孵化器、创新平台的协同管理,落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单位有关行业党建等工作要求。目前我局已出台《关于行业对口单位创新创业活动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活动备案审查。

  五是强化行业指导督导工作。结合活动备案管理机制,编制相关工作指引和模板,进一步细化对口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引导。目前,我局已制定孵化器、创新平台举办活动有关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模板,要求签订遵守年度承诺书和单次活动承诺书,建立守诺践约机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的整改

  5.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所有上会议题会前充分酝酿沟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上会审批流程,所有上会议题均经科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层层审批把关;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所有议题均由党组书记最后表态。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议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就全局重点工作、项目等碰头协商研究,“一把手”与分管领导之间充分研究部署本领域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党组班子碰头会(略)余次。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已修改完成,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作为党组会、党支部、党小组会等工作指引的重要内容,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略)年已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分析部署,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开展研究分析部署。

  二是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线下集中学,开展“一把手”讲党课等专题党课5次。组织观看红色电影《我和我的父辈》等主题活动2次;线上结合专题学,开展线上党风廉政讲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组织收看警示教育宣传片,邀请专业讲解员开展线上廉政家风教育,参观廉政教育VR基地——道德风范馆,组织收看线上旁听庭审,以案明鉴;增强仪式感,由党组书记领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宣誓,共同签订《廉洁承诺书》。

  (2)存在违规接待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内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收支管理制度》等已修改完成,明确报销需提供来访公函等资料,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已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对报账时出现缺少消费明细等材料的及时提醒补充。

  二是内部宣传培训有力提升。定期开展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纪律专题培训,特别是在公务接待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谈话提醒等,提高干部队伍素养。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内部专题培训2次,谈心谈话(略)余次。

  7.关于“孵化器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日常运营监管缺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孵化育成管理政策。着手开展孵化育成管理政策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孵化载体“认定”“建设”“运营”“生态”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为加强运营监管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正在按照规定流程加快推进修订工作。

  二是加强载体收费管理。加强孵化器日常运营的规范化管理,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执行协议条款约定事项,畅通纠纷投诉渠道。目前,我局已统一制作标准化公示牌,对孵化器运营单位管理费、基础收费以及增值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提供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确保入驻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投诉渠道顺畅。

  三是提前消除纠纷隐患。督促运营单位加强合约管理,细化明确协议事项,目前我局已要求遴选类孵化器在签订入孵合同时,增加收费标准书面提示,并由入孵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入孵企业对孵化器收费情况充分了解后自愿入孵,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提前介入、尽早化解。

  (2)运营企业遴选流于形式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合理合规选取评审专家。目前,我局在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过程中,均对评审专家做出了相关要求,专家所从事工作领域与评审项目领域具有一致性,且在本领域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书面签字确认负责。

  二是做好评审组织实施工作。目前,我局已制定出台《深圳市坪山区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在开展评审工作前,要求做好前期工作,结合项目相关背景情况,科学编制相关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包含评审相关注意事项、评分表、评审方式要采取现场考察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按照择优原则。

  (3)运营企业履约考核不合理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开展全流程评审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评审环节,根据项目适用评审标准,结合参评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拟邀请专家门类及数量、评审时间和进度安排;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科学编制评审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目前,我局已制定出台《深圳市坪山区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二是评审结果高效应用。通过专家评审和评价,及时检验履约情况,敦促运营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运营成效;及时将考核评审结果报请局党组会审定,同时向参评对象反馈评审结果,并进行异议处理。

  8.关于“项目采购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采购方式不合规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略)—(略)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相管理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已安排专人对接业务科室,对开展采购程序时出现不合规现象及时提醒。

  二是内部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提升。定期开展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在采购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谈话提醒等。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内部专题培训2次,谈心谈话(略)余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含专题党课、讲座、警示教育片、廉洁宣誓等活动)近(略)场。

  (2)采购竞价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采购规章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从制度上明确落实采购关键点管理要求,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执行层面上,落实加强投标供应商资质审核工作,对关键点审核做出进一步指导性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认真核实报价投标供应商情况,避免投标供应商串通报价行为,规范自行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采购工作审核力度。安排专责机构、专人审核把关全局采购工作。督促各科室(部门)严格遵守采购环节对投标供应商资质信用审核程序,通过合法合规的信用资质渠道、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了解各供应商关联方信息、诚信记录、经营风险等,对发现有关联的多方供应商同时报价的,加强核实检查。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学习。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专题培训,由办公室对各科室(部门)相关人员专题辅导,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在财经纪律、采购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调违反财经纪律危害、防范廉政风险。

  (3)本职工作违规外包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源头杜绝违规外包现象。创新工作方式,政策制定充分征求企业意见,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群,及时以电话、微信等收集并解答企业政策咨询及诉求;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宣传推广产业政策。自巡察以来,共开展企业走访调研(略)余次,政策宣讲、解读2次。

  二是提高本职工作业务水平。“引育管”多措并举:(略)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松散”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费用支出审核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明确落实采购验收管理要求,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执行层面上,落实加强验收通过审核工作,对应招标方案、合同等依据进行对比验收。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未完全履行相关条例时追究违约责任。

  二是加强费用支出审核。《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合同管理制度》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充分提高法制专员和合同审核岗的专业能力,对合同条款加大审核力度,特别是对于不合理要求或有争议条款,在合同起草阶段提前介入,规范合同付款程序,同时,在合同备案环节进行再审核,完善闭环流程,杜绝合同漏洞,执行中严格按章办事。

  (2)项目结算不严谨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从制度上明确落实采购验收管理要求,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执行层面上,落实(略)项加强验收通过审核工作,对应招标方案、合同等依据进行对比验收。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未完全履行相关条例时追究违约责任。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大局内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对新进员工开展财务相关知识培训。加强项目验收审核力度,从严从细把控项目结算流程。安排专人审核项目结算,及时提醒开展项目时出现不合规现象,确保项目结算合理合规。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内部专题培训2次。

  (3)工程未经评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流程学习和管理。深入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的流程,摸懂摸透规范要求,熟悉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严格按照流程来进行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做到资金申报不留漏洞。

  二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于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需要申报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4)资产闲置浪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系统等资产管理工作。新版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已顺利承接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已新增企业信息反显、数据分析等新功能,为各企事业单位的资金申报提供了更加优质的信息化支持。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责机构、专人负责,认真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厘清了所有固定资产使用、闲置、调拨等情况,全部闲置资产重新使用,资产管理使用责任到人。强化关键环节的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通报本单位资产使用相关情况,避免出现固定资产遗失、闲置、损毁情形。

  (三)对“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

  (略).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均按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应上会讨论的议题全部上会讨论,杜绝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实施重大事项。类似事项及时提请局党组会进行集体决策,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每季度开展局党组班子之间、班子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与党员之间的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坚持“红脸”“出汗”,真正起到提醒告诫作用。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谈心谈话(略)余人次。

  三是持续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议事规则》已修改完成,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党组班子碰头会,就重大事项会前充分研究酝酿,认真听取参会领导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推动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班子碰头会(略)余次。

  四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功能。(略)年下半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我局采取招标方式选取建设银行,开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的优化提升。其中,科技金融模块是系统提升的一个模块。整个系统拟于(略)年上半年开发、测试完毕。

  (2)日常教育不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班子与党员干部及博士等人才之间的谈心谈话,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监督,针对实际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切实做到真谈、谈到心坎上,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谈心谈话(略)余人次。

  二是创新开展党员干部全过程思想引领。深化党员发展全过程党性教育、思想引领,局党组班子定期与博士等人才开展谈心谈话,坚定其思想信念,确保思想入党、行动入党。

  (3)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开展会议记录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党组会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安排专人撰写党组会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坚持实事求是、原原本本记录会议情况。会议纪要均征求相关人员意见、报局党组班子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是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由专人督促会议记录工作人员撰写会议记录,每月检查撰写情况,并定期安排文稿工作,相关人员撰写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略).关于“队伍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评优评先不严谨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局内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争优创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出入境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出入监督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离深报备工作,所有工作人员离深均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报备。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谈话提醒。

  二是高效推动证件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所有在编人员已全部纳入国家备案人员,其中公务员、八级管理岗以上职员及财务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上交区委组织部保管,其它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交单位保管。

  (3)工作纪律松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监督管理。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定期开展局领导班子之间、班子与分管科室(部门)、班子与党员谈心谈话,开展监督提醒工作,时刻提醒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局内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谈心谈话(略)余人次。

  二是做好定时监督提醒。局领导班子经常性与各科室(部门)干部、职工交流,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思想上的动态,对出现的工作纪律松弛等现象及时提醒,督促相关人员及时纠偏。

  三是落实管人用人责任。按照“谁用人、谁管人”原则,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定期与本科室(部门)工作人员谈话、提醒,督促工作人员做好遵守工作纪律。

  (略).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

  (1)岗位安排未理顺,存在人岗分离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效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我局注重在重点工作中锻炼干部本领,大胆选拔任用2名副科级实职公务员,新招录2名公务员已于(略)月份到岗,目前我局3个行政科室均配备有公务员,正强化培养,加快成长。

  二是全力做好人员轮岗工作。已提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坪山区科技创新局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实行强制轮岗。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略).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略)

  整改情况:(略)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创新坪山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政治意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局党组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著作。抓住局党组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先行一步、学深一层。系统认真开展集中理论学习,确保融会贯通、掌握精髓。“关键少数”深学力行、树起标杆,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展开“回头看”,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整改完成的,强化、提升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巡促建激发创新动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破解掣肘坪山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系统性难题,解决好群众严重关切、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问题,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的内在动力。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党组

(略)年1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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