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新城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群力新城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内容:(略)
(1)设计部分:(略)
(2)采购部分:(略)
(3)施工部分:(略)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办理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综合调试、BIM 应用(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对工程的成本、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5)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配合;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材料、设备及构配件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 (略)%。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应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三项资质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略)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证企相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应一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3须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的社保记录,未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6施工负责人要求:(略)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略)
对有重复人员的标段,如在两个标段均取得中标资格,只能中标所投金额最大的标段。
3.8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情况及其他条件: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略).(略).(略).(略):(略)
3.8.5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略)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略)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略)
3.(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二)二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应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三项资质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略)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证企相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应一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3须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的社保记录,未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6施工负责人要求:(略)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略)
对有重复人员的标段,如在两个标段均取得中标资格,只能中标所投金额最大的标段。
3.8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情况及其他条件: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略).(略).(略).(略):(略)
3.8.5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略)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略)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略)
3.(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需知前附表。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略)
7.2开标时间:(略)
7.3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略)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略)】(略) 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 (略)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联 行 号:(略)
帐 号:(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