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截至(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
太仆寺旗宝昌镇城北村(略)国道东侧商业楼(宾馆、地下室)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略))内(略)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具备办理标的物所有权证书条件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件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承办法官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ac.gov.cn)”上查询。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