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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南海区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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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投审[(略)1](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发展中心,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所述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方案深化)、工程施工及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

2.5.1工程设计:(略)

2.5.2工程施工:(略)

2.6承包方式:(略)

2.7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施工总承包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1)和施工资质(2),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2)点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分别提供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拟派人员要求:

4.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略)

4.5.1.1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1.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2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4.5.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要求:(略)

4.5.4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5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包括:(略)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8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略)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略).(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略)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9 6 9(略)分。

7.1.2开标时间:(略)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地址:(略)

7.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疫情防控期间,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管制措施,则执行最新的防疫管制措施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电子邮件:chuangnanzj@(略).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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