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昌县红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平昌县红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略)}(略)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略)
3.1.2业绩要求:(略)
(略); 近年( (略)年(略)月(略)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略)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开始登陆:(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年(略)月(略)日
注:(略)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