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略)〕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略)〕(略)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略)〕7号)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项目内容
存款金额:(略)
存期:(略)
中标单位:(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银行参与投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常山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略)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略)年度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统一由人民银行提供。
五、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4)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
▲注:(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略)
六、投标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七、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略)
九、质疑和投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