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皮研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略)号长发科技大厦(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6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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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预算金额:(略)
1.5最高限价:(略)
1.6采购需求:(略)
1.7合同履行期限:(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略)年度南京市市级、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库内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名单截图)
(2)、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略)](略)号》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略)年(略)月-(略)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v.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挡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裆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略)
3.2方式:(略)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费付款记录。
(4)以上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请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rhzhnj@(略).com
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报名资料原件请于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报名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全称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识别,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3.3售价:(略)rhzhnj@(略).com(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全称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识别)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略)
4.2地点:(略)
4.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略)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开启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磋商保证金:(略)
7.3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略)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玄武区玄武湖街道板仓街(略)号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略)号长发科技大厦(略)室
联系方式:顾工;(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