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
拍卖对象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6号金源城·金源悦峯(略)号楼二十层(略)号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市场化商品房,建筑面积为(略).1㎡,分摊建筑面积(略)㎡,三房两厅一卫,简单装修,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有人居住,暂未腾空,有欠物业费。附近有南宁市中兴小学、吾悦广场等,靠近秀厢大道,交通便捷,所在区域拟建设的教育、文化体育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二、拍卖竞价时间:(略)
三、第一次起拍价:(略)
如一拍流拍,将在法定期限内发起第二次拍卖。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条件:(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十日电话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法院辅拍机构统一安排,网络拍卖(变卖)工作辅助机构广西柳商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咨询时间:(略)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八、特别提醒:(略)
九、产权转移:(略)
十、款项缴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按揭贷款:(略)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略)
十三、法律法规:(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略)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略)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略)年5月(略)日
兴宁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略)万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略)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略)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略)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