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1日至今所投品牌交换机项目案例(与本次招标人签订的除外)。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