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下表:
序号 | 坐落 | 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面积 (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 类型 | 房屋 用途 | 评估价 (万元) |
1 | 重庆市涪陵区八一路6号(香江庭院) 1号楼2-(略) | (略)房地证(略)字 第(略)号 | (略).(略) | (略).(略) | 出让 | 商业 用房 | (略).(略) |
2 | 重庆市涪陵区八一路6号(香江庭院) 1号楼2-(略) | (略)房地证(略)字 第(略)号 | (略).(略) | (略).(略) | 出让 | 商业 用房 | (略).(略) |
- | 合计 | - | (略).(略) | (略).(略) | - | - | (略).(略) |
(二)标的物处于有人占用状态,为临街门面,且已整体打通使用;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
(三)标的物证载门牌号分别为“八一路6号1号楼2-(略)”、“八一路6号1号楼2-(略)”与现场门牌号“八一路6号附6号”、“八一路6号附7号”不一致,据《重庆市涪陵区***敦仁派出所门楼号编制(核实)确认书》载明,房屋“香江庭院1号楼2-(略)”和“香江庭院1号楼2-(略)”的门楼号为“重庆市涪陵区八一路6号附6号“、“八一路6号附7号”;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四)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时间较长)。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二、根据(略)年(略)月(略)日起施行的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略)
咨询电话:(略)
江北区法院咨询电话:(略)
江北区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