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住永盛苑小区A组团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住永盛苑小区A组团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项目地点:(略)
2.4项目概况:(略)
2.5资金来源:(略)
2.6招标范围:(略)
2.7项目预算:(略)
2.8计划工期:(略)
2.9质量要求:(略)
2.(略)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4业绩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年 4 月 (略) 日至(略)年5月(略)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
(http:(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5.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略)
(http:(略))。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http:(略)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
(http:(略)
备注:(略)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略)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 箱:lmy(略)@(略).com
传 真:(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及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邮 箱:(略)
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jshbjhygl@(略).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