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 西藏-拉萨-城关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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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本项目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略)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前端设备 |
||||
1 |
全彩枪型摄像机 |
台 |
(略) |
室外(略)个,1号办公楼(略)个,POE供电 |
2 |
普通球型摄像机 |
台 |
2 |
标准球机(5号办公楼停车场,4号办公楼旁停车场) |
3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台 |
2 |
大门口替换原有球机 |
4 |
高空(略)°全景AR摄像机 |
台 |
2 |
5号办公楼、6号周转房鹰眼 |
5 |
热成像筒型摄像机 |
台 |
5 |
|
二、传输设备 |
||||
1 |
千兆(略)口POE交换机 |
台 |
(略) |
接入交换机 |
2 |
千兆(略)口交换机 |
台 |
1 |
汇聚交换机 |
三、存储设备 |
||||
1 |
智能分析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
2 |
通用CVR(RAID) |
台 |
1 |
|
3 |
硬盘 |
块 |
(略) |
|
四、解码设备 |
||||
1 |
超高清解码器 |
台 |
1 |
|
五、平台 |
||||
1 |
智慧安防管理平台 |
套 |
1 |
含系统软件 |
六、输出设备 |
||||
1 |
(略)寸液晶电视 |
台 |
5 |
含支架 |
2 |
操作台 |
套 |
1 |
摆放电脑用 |
七、其他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PVC塑料管 |
米 |
(略) |
|
2 |
镀锌钢管 |
米 |
(略) |
|
3 |
网线 |
米 |
(略) |
|
4 |
(略)芯光缆 |
米 |
(略) |
|
5 |
4芯光缆 |
米 |
(略) |
|
6 |
室外壁挂机柜 |
个 |
9 |
|
7 |
室外防水箱 |
个 |
4 |
|
8 |
开挖混凝土 |
米 |
(略) |
|
9 |
开挖草坪 |
米 |
(略) |
|
(略) |
光缆终端盒 |
个 |
2 |
|
(略) |
墙钉安装网线 |
米 |
(略) |
|
(略) |
辅材 |
套 |
1 |
|
注:(略)
2.3交货期:(略)
2.4交货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略)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为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1.2财务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04月(略)日至(略)年 (略) 月 (略)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 (略) 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 , 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7.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7.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为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近3年(指(略)年、(略)年、(略)年或(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等于1。(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1项视频监控设备的供货业绩。 |
注:(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略)
(2)技术部分:(略)
(3)投标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略)
(2)技术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略)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略)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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