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项目(招标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1)污水处理站工程:
1.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2.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3.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4.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5.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6.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7.乡镇名称:(略)
处理设备:(略)
设计规模:(略)
(2)配套管网工程
1.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清淤长度:(略)
2.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清淤长度:(略)
3.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清淤长度:(略)
4.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清淤长度:(略)
5.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清淤长度:(略)
6.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管道清淤:(略)
7.乡镇名称:(略)
污水管网:(略)
管道清淤:(略)
(3)运营维护:
本项目主要对明溪县枫溪乡、盖洋镇、瀚仙镇、胡坊镇、沙溪乡、夏阳乡、夏坊乡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项目建设期内对移交后的现状污水管网进行运行管理和维护,主管网长约(略).2公里,支管长约(略).3公里。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总规模约(略)吨/日,污水主管网长约(略).4公里,支管网长约(略).6公里。
2.4.项目建设投资:(略)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1.设计范围:(略)
2.5.2.施工范围:(略)
2.5.3.运营维护范围:(略)
2.6.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略)
2.7.工期要求:
项目建设期:(略)
运营维护期:(略)
2.8.标段划分:(略)
2.9.质量要求:
2.9.1.设计质量要求:(略)
2.9.2.施工质量要求:(略)
2.9.3.运维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建设运营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略))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3.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4.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5.投标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略)年度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投标申请人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3.2.6.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运营及维护单位资质:(略)
3.2.7.项目总负责人:(略)
3.2.8.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2.9.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2.(略).运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特别说明:(略)
3.2.(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3.2.1~3.2.4条款要求)。联合体必须按要求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负责施工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牵头落实项目合同的全面履行,承担本项目合同项下设计、施工进度款项的收支。
3.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8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http:(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