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点规范建设。第三方组织依托全区农药经营门店、规模种植户设立区、乡(镇街)、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配备带有明显警示标识的专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建立农药经营与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搭建可追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处理信息化、可追溯化。
2.
中转点建设。设立区级贮存转运中心,具备防雨、防渗漏、防遗失、等安全措施,妥善贮存农药包装废弃物,远离水源、热源、办公及居民生活区域,
3.
宣传培训。对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负责人和各镇街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通过组织以案例说法说理、设置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和回收意识,指导农药使用者在施用农药过程中,通过多次清洗等方式减少、清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内的残留农药。鼓励引导农药生产者推行农药大容量包装,使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
4.
收集。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回收站(点)、区级贮存转运中心要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定期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及时转运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贮存和其它环节均由第三方组织独立进行。
5.
调查统计。调查本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和田间遗弃量,并撰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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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处理。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的豁免规定,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转运时,要防止污染环境,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采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和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回收和处理有效衔接,及时处理已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纸质豁免转移联单,并建立处理台账,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