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房产交易市场,根据采购单位内部相关规定,现就临平房产交易市场自助房产查询终端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参与。
一、采购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略)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略)〕(略)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方式、地址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地址:(略)
4、报名时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或法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2、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略)
2、质疑投诉事项:
2.1投标人对磋商采购活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质疑的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临平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