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设计周期:(略) 日历天,其中:(略)
2.1.4质量要求:(略)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略)
(2)规划方案(总平图)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
(3)本项目各单体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BIM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通风、消防、建筑节能、人防、PC设计、绿色建筑、幕墙(如有)、景观绿化、智能化、海绵城市设计、基坑支护等所有专业工程内容、专项设计的内容];
(4)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路灯、楼宇亮化、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等配套用房,不包括供电、二次供水、广电、三网合一、天然气项目设计);
(5)除小区接至各楼计量表箱(含水表、电表)以外的供水、供电工程。
(6)工程概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验收)等工作。
注: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无必要不得使用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如使用须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