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开户名:(略)
注:(略)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3月9日(略)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本院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略)年3月9日(略)时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