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略)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吉林省政府投资和医院筹措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略)
3.4信誉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略)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重新招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http:(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二楼【(略)】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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