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标准厂房1#、6#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标准厂房1#、6#工程项目已由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以常海行审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海虞镇王市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市海虞镇王市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标准厂房1#、6#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略)
2.1.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略)
(2)施工范围:(略)
(3)采购:(略)
(4)其他:(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格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略)1)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略)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略)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3.6.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 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略)月6日(略)时(略)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预审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请有关单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3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http:(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7.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8.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略).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略)
(略). 备注
新建总建筑面积约(略).7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1#建筑面积约(略).0平方米,标准厂房6#建筑面积约(略).7平方米)。新建建筑最大层数为4层,局部5层,最高高度不超(略).7米,单跨最大跨度不超9米。
(略). 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友情提示
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略).
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