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备注:(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略)
(2)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略)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2.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下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