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略)]-(略)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承诺目标:(略)
2.6采购预算:(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略)、(略)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9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略)
虚拟子账号:(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3日9时(略)分,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说明:(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