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名称:(略)
数量:(略)
用途:(略)
简要技术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