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年度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包组属性:(略) 五、评分标准:(略) 六、履约期限:(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略)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一)项目内容 完成以沈阳四环为中心区域(略)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三项指标的监测任务。采用(略)年遥感影像数据以及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源,整合利用已有的监测成果以及与地理市情相关的专题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核实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的范围、位置、基本属性和数量特征,对监测区内分项指标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从而客观准确的反应沈阳市地理市情监测区域内分项地理环境要素的时空分布,并揭示其变化发展规律。 分项监测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略)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略)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格式为ArcGISgdb格式。 (二)分项监测要求 1.制作分项指标采集工作底图。 2.分项信息提取与采集:(略) 3.分项要素核准:(略) (1)外业分项要素核准:(略) (2)内业分项要素核准:(略) 4.监测数据整理入库(含属性数据):(略) 5.监测成果编制:(略) (1)制作成果系列图9幅(市辖区九区监测系列图)。 (2)制作监测成果报告书。 十:(略)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1.付款方式:(略) 付款条件:(略) 2.付款方式:(略) 付款条件:(略) EndFragment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包组属性:(略) 五、评分标准:(略) 六、履约期限:(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略)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略)年度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分项指标监测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略) 1.检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纠正进度计划偏离,审查有关技术合同附件,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2.完成影像数据处理监理及分项要素监测监理和监测成果编制监理。 3.成果验收及档案监理。包括:(略) 十:(略)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需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1.付款方式:(略) 付款条件:(略) 2.付款方式:(略) 付款条件:(略) EndFragment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