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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2021-07-30 广东-茂名-
所在地区: 广东-茂名-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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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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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略)查看附件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略) 装修改造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报价。投标总价是指报价人完成整个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安装,实现采购人使用要求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费、建筑装修装饰、模型制作、所有货物(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易损易耗件)的制造或采购、检测、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及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的配合费以及相关税费等的全部费用。
2 2.供应商应结合建筑市场、自身施工能力、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和施工过程中承担风险的能力等。报价供应商应按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价
3 t(二)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天内机械人员入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完成施工及验收,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第三日起,每天按成交价的0.5% 扣罚,扣罚金额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5%。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图纸设计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格。 3、为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实施,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并且每天上、下午按时到采购人项目管理科室签到,每缺少一次签到扣成交价的 5‰。
5 4、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供应商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否则,停止支付工程费,采购人保留追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6 (四)使用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业主不提供材料,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拟采用的材料的品牌厂家。 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 3.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选定的品牌厂家供应材料,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所有产品进场要有厂家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并经现场负责人和采购人验证后方可施工。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 4.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5.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供应商提供。
8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供应商的施工服务队伍资质要得到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安装人员要具有劳动部门发出的上岗证。上岗人员要有相应的上岗证,施工前向用户递交派出人员名单,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2、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9 3、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 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做好从进场施工开始到验收结束交付工程前的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完全承担出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4、供应商的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确定施工条件已具备后,3 天内与采购人确定开始施工日期。 6、供应商进场所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及施工中,需要采购人配合承担的工程由供应商在投标时提出,签署合同时也作为合同的补充附件。
(略) 7、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供应商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 8.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工地之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不得随便存放,并做好日常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的保管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和损坏。
(略) (六)承包方式 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形式,由供应商进行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包税费的大包干形式。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额外投入任何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供应商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额外索赔或补偿。
(略) (七)质保期要求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少于贰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工程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略) (八)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要求 1、申请竣工验收条件:(略)
(略) 2、竣工验收程序 (1)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采购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5 天内通知供应商,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供应商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完成采购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采购人同意为止。 (3)采购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 5 天内提请采购人进行工程验收。 (4)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同意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5 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略) (5)采购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再向供应商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6)采购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略) (九)售后服务要求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略)小时内完成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完成修复工作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在质保期内,工程经供应商3次修复仍不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视作供应商不按期完成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略)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略) (十)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规定 1、所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图纸会审纪录、施工组织设计等涉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必须在该事实发生后 5 天内经采购人会签;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需经现场代表及采购人有关人员共同会签,才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得超过 (略)%。
(略)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
(略) (十一)其他要求:(略)
(略) 3、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现场不得有明火,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发现一个烟头扣罚供应商(略)元工程款)、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 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略) 4、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须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施工。凡在工地现场及医院范围内由于供应商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略) 5、供应商进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组织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从开工之日起,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须坚守岗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超过一天的,需提前向采购人请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6、工程竣工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格完整的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略) 7、拆除工程拆出来的可回收材料(包括金属门窗、电线电缆、线管、电箱、铝板等)应按采购人要求处理,其余废料由供应商负责清理外运。 8、本采购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为签订合同条款,这些条款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对合同条款提出违背采购文件精神的修改意见,采购人有权力在签订合同时对部分条款进行符合采购文件精神的修订和补充。

(五)竞价公告时间:(略)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4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略)

(2)终止规则:(略)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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