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谷城县城关镇园林路(略)号一楼开标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襄阳市、谷城县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内业和外业核查工作,摸清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发布之后((略)年4月(略)日之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类型、数量、面积、分布及农户相关信息,分存量和增量进行登记造册;充分利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数据成果,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方案及统计表,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进行逐个外业核查,调查结果根据上级部门统计表要求分类建立台账,每个地块进行编号,要求一户一档、一村一档、一镇一档;对所有上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形成网上电子分布图和纸质版图纸,可以清晰反映全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形成全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报告及建议整改方案,并核实汇总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最后形成工作总结、佐证材料整理归档上报,成果通过省市验收。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6.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和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公司为其交纳的近三个月((略)年4-6月)的社保证明。6.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和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公司为其交纳的近三个月((略)年4-6月)的社保证明。6.4财务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谷城县城关镇园林路(略)号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