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海警局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了规范汕头海警局食堂副食品采购工作,确保产品安全、卫生,拟对汕头海警局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汕头海警局各站点食堂。通过公开招标,评选出 4 家合格的供应商入选汕头海警局供应商库,在服务期内对汕头海警局各站点食堂进行供应。入选供应商的配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家数不足 4 家的,则终止本次服务采购。投标人少于6家不得开标,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足4家的作流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注:(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