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巨鹿县黄巾大道西(略)米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路(略)号留营商务大厦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江敏 | 联系人: | 王丽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帐号: | |
---|
|